各单位:
科研处整理了2022年度科研成果数据,本数据作为科研成果公报、科研奖励、科研先进个人、科研先进单位的依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4日-4月9日。若有漏报错报,请于公示期内向科研处反映。
—、有关“2022年度科研成果数据”的两点说明
1. 本数据是从“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导出的,且状态为“学校通过”的成果数据;
2. 本数据包含15个工作表,请老师们——认真核对。
二、修改、补录程序
(—)对于补录2022年度科研成果的处理程序:
1. 个人填报云平台,注意不空项,上传对应成果扫描件;
2. 各单位审核无误后,点“机构通过”;
3. 各单位将“机构通过”的成果列名单报科研处相应审核人,科研处将根据名单进行最终审核。
(二)对公示的“2022年度科研成果数据”里的错误,由个人提出,持相关成果证书,报本单位审核,并由单位科研负责人汇总报科研处相应审核人。
(三)科研处将对“2021年度科研成果公报”里漏报的成果进行补录。补录程序同2022年,注意2022年度和2021年度的名单要分开。
三、各单位将名单于2023年4月9日中午12点之前,发送至邮箱: zzcjkyc@163.com。邮件主题:单位+()年度(补录/修改)科研成果。
四、各单位要认真审核修改、补录的科研成果,科研处对各单位发来的名单且系统状态为“机构通过”的成果进行最终审核。
附件:2022年度科研成果数据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