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试卷评阅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2-03 23:53:06  发布人:金融学院 

试卷是重要的教学原始材料之一,是衡量教师教学效果和评定学生学习成绩的重要依据,也是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检查的重要教学文件,所以试卷的批改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为了进一步规范试卷评阅工作,对阅卷、评分强调如下:

1.教师在批改试卷时应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严格按照试卷的评分标准,客观、统一,不得出现无故提高或降低学生成绩的情况,累加总分应准确无误。

2. 统一命题考核的课程必须组织教师集体阅卷,采用流水作业方式批改(每份试卷至少有三位教师分工评阅);其他课程应由教研室尽量组织教师集体阅卷。试卷评阅应在学院评阅室进行。未经学院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将试卷带出评阅室。

3. 评卷一律使用红色笔,记分数字必须工整、清晰、规范,分数一经评定,不得随意更改。评卷教师须在试卷各大题评卷人签名处签名,每份试卷的计分人与核分人为不同老师(计分人、核分人和评卷人对每考场的前两份考卷签全名,后面可以只签姓氏),签名应规范清晰,易于辨认,不得使用个性化签名,字体大小不得超出登分栏。

4. 阅卷结束后,任课教师要认真复查,避免漏判、错判、漏登等。核实无误后,考试成绩单一式三份,一份放入试卷袋中,一份交由院教学秘书处保存,另一份交由学校教务处保存。

5. 试卷批改标记的具体要求:

1)阅卷中,答案完全正确的不做任何标记,只记得分;整个卷面不出现“∨”和“×”;答案完全错误的在答案下划单横线“  ”;答案部分正确的在答案下划双横线“  ”,试题答错或未答的试题记“0”分。  

2)记分均用阿拉伯数字,只记得(正)分,不记扣(负)分。各题得分(小数点以后的数)不四舍五入。

3)每小题和大题前应注明得分。填空、选择、判断等客观类型的小题得分记在小题的题首。问答、论述、计算题等主观题类型的小题,应在答案要点或计算步骤右侧给小分,在题号前注明该题得分。每道大题得分应记在题首成绩栏内。记分字迹要规范、清楚。

4)在试卷评阅过程中,发现有误判、错判和合分错误,必须更正。阅卷教师修改错误时,可将原错误分数划掉,重新写上正确的分数,并签署阅卷组组长全名,不得在原分数上直接修改或将原错误分数涂黑。

6. 保持试卷的整洁,不得在试卷上出现与试卷批改无关的字迹。

7. 评阅后必须进行认真复查。对成绩不合格的试卷,特别是55-59分的试卷要逐一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查,严防误判、漏判。

8. 教师在试卷批改过程中,应及时汇报出现的新问题,由教研室主任组织相关教师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上报教学院长。

9. 教研室主任负责本专业所有试卷批改的安排和检查工作。试卷批改结束后,应对试卷的批改质量进行抽查。

10. 试卷批改结束后,由教研室主任和教学副院长在试卷情况分析表相关意见栏签署意见及签名。

11. 试卷(包括考试课和考查课)的归档材料有试题册和试题资料两种。

1)试题册装订顺序:考试试卷按照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后用试卷包头纸密封装订成册,每个班级装订一本。

2)试题资料包括: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命题计划表、试卷审核表、AB样卷及答案各1份、学生考核成绩表、考场情况记录表、成绩单、试卷分析表、课程使用教材。试题资料装入试题资料袋,每门课程一袋。

12.课程总结分析报告,试卷分析要以学生的卷面分数为分析依据,对于不及格率超过30%的课程要进行课程预警(分黄橙红级别)由任课教师拿出课程整改方案并对教师进行考核。

 13. 试卷复查的主要内容:

1)加分、登分是否有错;

2)有无命题审查表;

3)试卷排列是否与登分册上的名单排列顺序一致;

4)试卷卷面成绩与登分册成绩是否一致,是否已标明考试成绩与平时成绩的百分比;

5)试卷上的课程名称是否与教学计划中的名称一致;

6)有无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7)试卷涂改过的地方是否已签名;

8)各大题左上角是否有该题的总积分;

9)试卷分析是否合理,曲线图是否正确;

10)两人或两人以上合上的课程,在试卷审查表、试卷分析表及登分册上均应有两人的签名;

11)对缺考学生,在成绩登记表上是否注明“缺考”字样;

12)各项材料是否已齐全,有无应填而未填之处;

13)其它未尽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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